2019新疆吉木乃县面向社会招聘第三批编制外农村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多渠道选优配强农村管理人才队伍,实现村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标准打造一支现代农村人才骨干队伍,不断开创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吉木乃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编制外农村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岗位
农村管理人才2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编制外农村管理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 品行良好,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一定的“双语”沟通交流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 年满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5日至1999年9月5日期间出生);
7. 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 应(历)届毕业生,不限定户籍或生源;
2. 由乡镇党委推荐本乡镇符合以上条件的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
3. 退伍复转军人;
4.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截止目前服务期满9个月以上)。
5.在村(社区)工作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满1年以上)。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
1. 中共党员;
2. 有一年以上村干部工作经历的人员;
3. 涉农、涉牧和农村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
4.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
5. 村聘用大学生临时人员(乡镇选聘在村工作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乡镇、村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
2.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 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吉木乃县在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已在岗农村管理人才、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吉木乃县政府网()及网络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9年9月5日至9月11日下午20: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吉木乃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人:加依达尔、宋瑞
联系电话:0906-6192346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吉木乃县政府网()下载《2019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编制外农村管理人才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党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以下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农民合作社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服务地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3)曾任村党支部书记需提供上级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4)农村致富能手需提供相关荣誉原件及印证材料;
(5)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开具的相关证明;
(7)在村工作“三支一扶”需提供在村工作证明及相关部门认定身份证明。
5、加分条件
(1)加分条件。截止报名之日,中共党员党龄满1年以上的加2分;复转军人提供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加2分;服务期满9个月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加2分;服务期满1年以上并在村工作1年以上三支一扶加2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在报名结束至笔试开始前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申请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3)加分公布。加分情况与笔试分数一同公布,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后两日内前向组织部农村党建科反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2日10:00由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县委组织部农村党建科根据职位条件和报名材料,针对报考者学历、工作经历与岗位匹配度进行资格初审,报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最终审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