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09-07 00:57 的文章

两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向优秀

  《意见》要求,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同时,要充分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根据职业教育教师的岗位类型和岗位特征,区别制定各类教师的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

  另外,《意见》还指出,要实行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相结合。国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见附件)。各省市根据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结合现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具体评价标准。对于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交流,以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普通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交流等情况,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职称评审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