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9-27 17:28 的文章
重磅!南昌发布“人才10条” 政策!
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南昌市发布
《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
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简称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新政内容带你一图读懂
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一
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二
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
三
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
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