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6-28 20:51 的文章

福州选拨10名林业科技领军人才,你符合条件吗?

福州选拨10名林业科技领军人才,你符合条件吗?

  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林业局关于林业科技领军人才选拨培养报名的通知》,为加强我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林业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林办〔2020〕41号),拟从全市林业系统选拨10名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范围

  在我市林业系统从事林业相关工作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榕林办〔2020〕41号明确的方向、条件要求。

  二、选拨条件

  (一)方向要求

  1.湿地保护管理、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康养(旅游)、古树名木保护、滨海植物培育与推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油茶培育、森林培育和经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数字林业等。

  2.从事上述某一领域工作,业务精通,有一定实践经验及理论技术水平。

  3.各领域选拔确定1-2名(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空缺),首批确定10个林业科技领军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有履职尽责身体条件;

  2.取得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特别优秀林业工程师;

  3.工作实绩突出,主要学术、科技成果、所从事工作等获市级以上奖励或推广应用。

  三、选拨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专家评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确认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报名,提供业绩、资格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市林业局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交专业评委评选。

  (二)专家评选。从省、市专业评委库中抽取7-9名评委,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评选。

  评选按照个人陈述、评委提问、现场评判方式进行。个人陈述可采用PPT、视频演示等方式进行,时间7分钟以内,陈述内容为:个人主要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从事或研究领域代表作、论文介绍。

  (三)组织考察。根据评选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排名与选拔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查。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评选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