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高质量发展需要大量创新人才、掌握高技术的人才,需要让发展惠及最大多数人。这就需要激发和调动政府、社会、市场、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构建确保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要消除阻碍劳动力公平、合理流动的障碍,构筑社会流动新的体制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合理、公平、顺畅、有序的社会流动是我国取得快速发展的秘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当前,应该看到制约社会流动的因素依然很多,要消除障碍,构筑社会流动新的体制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消除阻碍劳动力公平、合理流动的障碍
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方面,而且涉及社会、文化、生态、治理等方面。高质量发展需要大量创新人才,需要大量掌握高技术的人才,需要让发展惠及最大多数人。这就需要激发和调动政府、社会、市场、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构建确保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改革和创新劳动力和人才体制是当务之急。从目前来看,制约劳动力和人才合理、公平、顺畅和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不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先赋性障碍和结构性障碍。先赋性障碍,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比如家庭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以及所处的生存环境等。有的人出生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父母受教育水平低,从而不能给予他们更多的家庭经济资本、人力资本乃至社会资本支持,从而会影响社会流动机会和能力。结构性障碍,主要指体制机制障碍,包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户籍制度、劳动体制、技术体制、人事薪酬体制、教育体制和兜底机制等。这些体制是经过一段时间形成的,改革起来难度很大,对社会流动产生制约。长期以来,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在公共服务上还没有得到同等对待。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难以安心工作,更没有机会、时间和意愿去提升技能。因此,使得以农民工为主要力量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滞后于高质量发展要求,影响我国经济竞争力。同样,社会上还有不少英才因为结构性体制机制的障碍而不能尽其才,对国家发展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和浪费。
从两个维度构筑社会流动新体制机制
社会流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水平流动,另一个是垂直流动。水平流动是指不改变社会地位的流动,包括行业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的变动;而垂直流动指改变社会地位的流动,包括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所谓通畅、合理、公平和有序的社会流动,应该是水平流动和向上流动不存在先赋性障碍和结构性障碍,同时要防止出现大规模的向下流动,特别是要防止因先赋性障碍和结构性障碍导致的向下流动。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水平流动和向上流动,那么将会是一个结构僵化的社会,或者说没有活力的社会,经济社会不可能获得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是水平流动没有障碍,向上流动机会不仅增多,而且公平合理。
2019年底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就是旨在破除阻碍社会流动的制度障碍,顺畅水平流动,增加向上流动的机会以及确保其公平、合理,防止向下流动,消除向上流动的先赋性障碍。改革开放后,水平流动越来越频繁,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城市与城市间的流动、地区与地区间的流动,极大地激活了发展活力。但迄今为止,仍有不少阻碍水平流动的障碍,尤其是户籍制度障碍,以及与此相关的公共服务制度障碍。所以,《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市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下城市的入户限制这一实施了60多年的结构性障碍,放宽300万~500万人口的城市户口限制,完善超大城市积分入户政策,尤其是消除对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限制。当然,社会流动的前提是有就业机会,所以,《意见》清楚地表明,为了破除制度障碍,首先是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流动人口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可选择。
让人才获得充分的成长条件,得到公平、合理的使用,是《意见》的又一个亮点。一方面要消除人才合理公平流动的制度壁垒,另一方面也要让人才在需要的地方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意见》要求破除影响人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畅通流动的制度障碍,改革档案服务制度,拓展技术人才上升通道,加大奖励到基层一线、艰苦地方工作的人员,协调人才区域配置。《意见》最后规定,通过夯实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实施公平就业以及社会救助政策,提高困难群体的就业和流动能力,阻止他们进一步向下流动,特别是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