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深港澳金融人才交流的建议
深金监函〔2019〕757号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312号主办意见的函
市人大:
王红欣、杨智呈、王亚莉、徐革、陈克祥、张泉、陈丹梅和沈永芳等代表提出的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312号《关于加强深港澳金融人才交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主办意见如下: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金融业作为智力密集型产业,高素质金融人才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金融业是深圳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继续强化提升深圳的金融创新中心城市地位,牢牢掌握金融人才这个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的金融人才队伍,2018年8月深圳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2018年12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又印发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都在积极为深圳市引进、培养高端金融专业人才。
一、出台全国首个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
2018年12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8〕28号)(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加大高层次和急需紧缺金融人才支持力度、实施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资源体系、加大国际化金融人才培养力度、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人才交流合作、实施全球优秀大学生实习补助项目、鼓励金融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质等十条政策措施,以最高每年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资助,以最高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给予在深金融机构、协会、研究院所等。
(一)对金融人才个人发展的支持
与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全球金融中心开展人才合作培养和交流项目,每年选派100名高端金融人才分批赴全球金融中心城市调研考察、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按照每年最高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费用资助。
每年遴选100名有发展潜力的高端金融人才,向其提供高端金融人才研修项目,按照每年最高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资助。
每年遴选1000名有发展后劲的骨干金融人才培养对象,为其提供专题进修资源,重点培养深圳金融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金融科技、金融交易、创业投资、金融监管等专业人才,按照每年最高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资助。
鼓励深圳市金融机构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实施大学生实习补助项目,每年吸引1000名全球知名高校的优秀在校大学生赴深实习,对连续实习6周以上的,按照本科生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实习补贴。
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及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的资格认证考试,对2017年1月1日后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深圳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的,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报考费用补贴给予1:1奖励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金融系统遴选100名业内专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向入选百人讲师团的业内专家颁发聘书并给予经费资助,为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对金融机构、协会、研究院所等单位的资助
支持深圳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资本市场学院等合作,通过建立金融特色学科、专业资格认证和联合培养专业人才等方式,开展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和金融创新研究工作。对培养深圳金融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经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认定办法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另行制定。
鼓励金融行业协会加大力度做好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对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协会,经评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另行制定。
支持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等金融机构每季度定期举办深港澳金融合作创新交流活动,按照每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助。
鼓励深圳市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等与香港、澳门同业机构联合举办行业论坛、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的人才交流活动,对纳入年度金融人才交流计划的活动,按照实际费用的30%、每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助。
(三)培训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