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进一步提升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吸引
4月15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在省新闻发布厅举行了海南省4项重点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应端、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陈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怀海出席本次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陈雷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特别是“4·13”以来,海南在人才落户、住房、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实施较好地解决了人才的后顾之忧,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得到各类人才的欢迎。
陈雷表示,与以往出台的政策适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同,此次研究制定的《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适用对象只是全职来琼、在琼工作的大师级人才(即两院院士同等类别人才),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大师级人才的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支持更多的大师级人才来琼工作。《实施办法》分别从人才补贴、人才公寓、用车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入学、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等6个方面,其中人才公寓、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是对我省原有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同时给予300万元人才补贴、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则是新增的支持举措。应该说《实施办法》是相关针对大师级人才政策的创新集成,使得对大师级人才的服务保障更加全面系统,更加凸显了省委、省政府对大师级人才的高度重视。同时,《实施办法》在强调党委政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支持的同时,也明确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大师级人才工作生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切实增强对大师级人才的吸引力。
除此之外,陈雷还表示,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指挥棒”作用。中组部等7部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制定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人才分类评价方案”。此次出台《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是为抓好中央关于人才评价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针对当前人才评价中存在的人才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对不同人才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科学分类评价为基础,推动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据了解,“1+N”在本方案中具体解读为“1+9”,意思就是采取“1+9”的方式对人才进行分类评价。“1”就是从总体上对人才的评价原则、内容、标准等方面作统一要求,“9”就是从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技能人才、国际人才等9类人才试点,按照每类人才的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来科学分类设计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随着方案的深入实施,目前“1+9”的方式还可能扩展到1+10、1+11等,因此命名为“1+N”。
据陈雷介绍,这个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在评价标准指标上,坚持凭品德、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评价人才,坚决克服传统评价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二是在评价方式方法上,鼓励用人单位综合运用行业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评价人才,使评价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更加科学、准确。三是在评价具体内容上,突出国际化导向,不仅将国际人才纳入分类评价范围,还在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企业人才、法律人才等人才评价中强调掌握国际规则、具备国际化视野和能力的评价指标。希望通过这些改革举措,切实破除人才评价过程中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怀海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去解决,许多新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去研究。在这一过程中,新型智库的建言献策、智力支持必不可少。出台《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聚集高端人才、加快建设一批有鲜明海南特色、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智库,并引导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营,充分发挥新型智库资政建言、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