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3-12 03:06 的文章

广州番禺人才新政来了:符合这些条件 买房最高补贴50万!

原标题:广州番禺人才新政来了:符合这些条件,买房最高补贴50万!

  近日,广州番禺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制度》。

  内文指出,在番禺区创办企业,且该企业注册成立3年内累计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的下列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领军人才(“珠江人才计划”评选的有“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两个部分,本制度对“创新创业团队”仅补贴带头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广州市羊城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创新领军人才、广州“百人计划”人才,以及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创新领军人才。

  具体怎么补贴?

  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且在番禺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限普通商品住宅)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税前)的购房补贴。

  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未享受过番禺区住房补贴(含购房、租房补贴)且在番禺区范围内没有自有房产的,按其租金的50%给予租房补贴(上限不超过1500元/月),补贴期为24个月。

  此外,鼓励园区在自有用地自建人才公寓,区住建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指引和政策支持。

  全文如下——

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高层次人才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本区注册的企业、科研机构或本区所属教学、医疗机构工作或创业的优秀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两院院士、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

  (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三)中央、省、市评定的、在管理期内的下列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珠江人才计划”专家、广州市“百人计划”专家、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

  (四)获得广州市补贴、资助项目的下列人才:“羊城创新领军人才”、“羊城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和“产业高端人才”;

  (五)获得广州市下列补贴、资助项目的1名团队带头人或企业负责人:“羊城创业领军团队”、“羊城创新领军团队”、“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六)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的并在番禺区工作、创业的各类人才;

  (七)根据《广州市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规定,由市领导联系的番禺区高层次人才;

  (八)通过《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获得补贴或资助的各类人才(《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第三章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第四章的“成长型企业人才”不在发放范围 ,但可提供人才入户服务);

  (九)高级专业人才,主要包括番禺区卫生局下属医疗机构的主任医师和番禺区教育局下属学校的正高级教师。

  (十)高端管理人才,包括: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副职以上高级管理人员1名;年留区税收2000万元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名;近三年在番禺区累计投资额5亿元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名。

  (十一)在番禺区各行业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三章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番禺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每人联系服务2名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区领导联系的高层次人才名单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六条联系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主动走访慰问联系对象。

  第七条联系方式以面谈交流为主,包括个别访谈、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联系对象可通过约见、电话等方式直接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