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社区市南区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10日上午,一阵细雨过后,凉意袭人,但丝毫不影响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并向老年群众发放了《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市南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指南》《法律援助明白纸》等宣传资料。
为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10月10日至11日,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山东汉通律师事务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在八大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
10日上午,一阵细雨过后,凉意袭人,但丝毫不影响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并向老年群众发放了《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市南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指南》《法律援助明白纸》等宣传资料。
为便于群众咨询,也充分考虑到天气原因,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活动现场共设置了6个单独的咨询室,前来咨询的老年人可以面对面、“一对一”与律师交流。来自3家律师事务所的6名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回答了老人们提出的有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赡养纠纷、侵权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赢得了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此次为期两天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余人次。通过这次法律援助“零距离”服务,不仅增强了老年人的依法维权意识,也激发了老年人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老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创新服务措施。在《老年生活报》开辟“释案说法”专栏,通过案例的形式,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为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年满65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因赡养、扶养、人身伤害等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