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8-04 19:25 的文章

抓住重大政策红利 加快金融改革开放步伐

  《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不到1个月,6月5日,“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举措便在大湾区落地。普乐(广州)药业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获益企业。“无需向各业务部门收集合同、发票等背景材料,仅提交支付信息清单即可在银行办理业务,单笔业务办理时间可节省2个小时,一年节约时间超400小时。”公司财务负责人周女士感慨,湾区金融新政让企业节省“脚底成本”、提供资金使用率。

  这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实体经济进一步获得支撑的缩影。5月1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意见》,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开放创新指明了方向。为逐项逐条抓好《意见》落地实施,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于7月31日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湾区金融80条”)成为广东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湾区金融80条”的发布在金融业引发热烈反响,为金融机构未来的大湾区业务创新发展带来更大空间。业内人士认为,“湾区金融80条”意味着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规划以及《意见》等得到了有效落地,粤港澳三地金融要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和突出。

  全省各地抢抓湾区金融政策红利

  5月14日,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部署了五大方面26项金融改革创新的工作,立足于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

  为了抓好《意见》落实,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珠三角九市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各项工作开局良好,珠三角九市迅速掀起了学习《意见》的热潮。6月28日,珠海市举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论坛”,邀请著名经济学家对《意见》进行解读,深圳、佛山、中山、江门、肇庆等市组织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强化推进大湾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各市通过实地调研、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倾听基层一线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力争制定的政策措施更紧贴市场需求。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珠海市金融工作局赴广东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展调研、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召集了11家涉及跨境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展座谈会、肇庆金融工作局组织金融机构前往南沙开展调研。

  为了抢抓政策红利,各地市加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意见》发布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推进部署会,据梳理统计,《意见》的75项具体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实施或试点的事项超过40项,比例达5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起草了共二十二条共71项具体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的落实专班也在各地陆续成立,江门市特地从银行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专班力量。

  笔者获悉,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肇庆等市已制定了初步的实施方案,对《意见》政策措施进行分类分工,还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本市特色金融政策。在广州,围绕“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工作目标,已初步拟定了67条具体措施,目前正在按程序报市政府。在深圳,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制定了50条政策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行动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在珠海,围绕“加快建设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提出6大点、41条具体措施。

  随着“湾区金融80条”发布,我省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有了明确的“施工图”和“任务书”。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局将会同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的沟通,继续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大湾区实现更高水平、更大的范围的金融改革开放;协调省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会同金融部门研究相关配套政策,营造有利于金融改革开放的良好环境;指导珠三角九市研究本市特色金融政策,做好金融机构服务、金融人才引进、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生态打造等各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金融机构争相提前布局

  《意见》及“湾区金融80条”的陆续发布,也为湾区内金融业各领域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提振行业信心。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刘军表示,5月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意见》的出台,为商业银行参与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湾区金融80条”的发布,更为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设规划了明确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