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20 17:27 的文章

@三门县小微企业及个体户,“两直”补助政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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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三门县人民政府通过

《三门县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县“两直”资金直补工作,根据《台州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意见》和相关部署要求,结合三门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实施意见:

“两直”补助政策

“两直”补助对象

满足补助条件且不触发不予补助情形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补助条件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

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

2019年度无纳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特定行业

特定行业指: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服务、酒吧、书店、茶室等行业。

二、不予补助情形

详见文末

补助金额

1 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每户1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3万元。

2 2019年度无纳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每户0.8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2万元。

补助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1 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 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3 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4 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5 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补助流程

一、自主申报(7月17日至7月20日)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台州市场监管和三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入口,在“两直”资金补助自主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申报期限截止后申报通道自动关闭。

二、名单核查及公示(7月18日至7月24日)

7月18日至7月21日,将会组织力量对申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核查,如果符合条件的,将会在7月22日至7月24日,将最终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三、补助申领(7月25日至7月27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请在7月27日前,及时做好“小微通”的账号注册、电子执照申领、银行账户核对等,请注意填写的准确性,因为输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将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四、发放资金(7月28日至7月30日)

通过国库支付系统与“小微通”平台技术对接,在30日前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

明天开始,自主申报就开始啦!

可是怎么申报呢?

步骤分解看这里��

企业自主申报操作手册

1. 扫码关注“三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2. 点击公众号下方“补助申报”菜单

3. 准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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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填写补助自主申报环节,提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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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

严格按照各类证件准确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出错可能导致申报不成功。

2

申报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形式费用,严防诈骗!

3

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33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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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三门县“两直”不予补助情形

“两直”不予补助情形

一、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一)

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二)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