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7-13 12:57 的文章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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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措施总体情况如何,有哪些变化?
A:公告明确,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情况,公告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2.Q:考试报名的官方网站?
A: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打印成绩。
3.Q: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A:客观题考试:
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
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
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主观题考试:
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4.Q: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部分自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能否报名?
A: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上述人员只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5.Q: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有什么要求吗?
A: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的,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以下两类情形:
一是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180分)的,应试人员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可在2020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是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6.Q: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无效人员,能否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如具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须在报名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消2019年考试成绩后才可以报名参考。
7.Q: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应试人员能否选择考试批次?
A: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每名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试批次,考试批次和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8.Q: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具体时间?
A: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9.Q: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A: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在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10.Q:主观题考试中应试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比有什么不同?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