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6-25 15:17 的文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产品质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产品

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办函〔2020〕9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6日


关于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

“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质量为王”的价值导向,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广东制造”金字招牌,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护产品出口企业帮扶绿色通道。开展国内外防护产品产业链标准比对,制定快速响应国际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国内、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开展自愿性认证。收集、分析出口目的国(地区)防疫产品标准、认证、市场准入、技术法规等方面最新动态,为出口企业提供检测认证、计量校准、标准法规等一站式服务。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等方式,支持出口企业快速办理资质许可及出口相关手续。(省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

  二、提升先进标准支撑产业发展能力。以产业链为纽带,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提升重点领域上下游产业标准的协同性和配套性,建立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指导、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团体标准评价,培育广东团体标准品牌,提升广东团体标准社会认可度,为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优质团体标准。以先进标准助推研发成果转化落地,积极支持项目研发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形成核心技术和专利标准化的典型案例和成熟模式,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夯实产业发展质量基础设施。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质量服务需求,布局推动计量、标准、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纳入广东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支持在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计量、标准、检测、认证专业机构。推动将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技术基础支出纳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及其他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基础投入。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集产业协同研发设计、质量管理、标准研制和知识产权运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税务局负责)

  四、加强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帮扶。制定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指南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供指引。鼓励计量、标准、检测、认证和知识产权等专业机构与产业集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向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专利培育布局。检测认证、标准研制、专利审查等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研发人员建立沟通交流机制,联合开展质量创新和质量攻关,共享研发成果。支持优势产业聚集区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围绕重点产品设立“产品医院”,开展质量问题“问诊”“治病”,为产业发展和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提供一站式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建立“质量广东”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及时收集、响应企业质量服务需求,免费向企业提供质量专业知识网络培训,促进企业与专业机构、技术专家交流互动。(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实施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以产业集群为基础,依托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选取重点产品开展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比对研究,深入分析产品质量、品牌、知识产权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状况,找准比较优势、产业通病和差距短板,指导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