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4-18 18:28 的文章

证监会规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

昨日,证监会就《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规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证监会指出,《办法》旨在实现“进出有序”、保持“双向平衡”、实现“结构优化”和确保“风险匹配”。在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的基础上,重启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准入,鼓励支持治理规范、适应监管、资本实力强的机构合法持牌经营,优化行业竞争格局;同时,补足制度供给,切实强化监管和处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通过行政处罚或者业务许可有效期续展等形式,对不符合资质要求或者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坚决出清,促进行业新陈代谢、自我净化。将机构的内部控制要求和外部行为规范相结合,重点补足内控要求,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咨询机构根据风险程度确定受众群体,确保业务的风险特征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具体来看,《办法》共38条,分为总则、资格条件、内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在人员资质要求方面,《办法》规定,投资建议或者研究报告的形成与提供,设计、运营、维护与投资建议有关的算法和模型,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各业务环节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执业登记或者注册;负责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或者5年以上其他金融从业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所负责业务的管理工作经历。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单一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基金投资顾问或者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具备规定的从业条件或者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同时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基金投资顾问或者发布研究报告等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的,具备规定的从业条件或者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合计不得少于20人。

在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方面,《办法》明确,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可以向专业投资者提供股票、结构化产品、证券衍生品等高风险资产投资顾问服务。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原则上不得向专业投资者以外的客户提供前款规定的服务,明确向客户告知其不适合接受前款规定的服务后,客户仍主动要求接受相关服务的除外。

证监会表示,此举主要是引导投资咨询机构主要面向资管产品、专业机构等机构投资者提供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投资建议,对普通投资者则主要提供公募基金等相对低风险资产的投资建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