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为你梳理出最新东莞中小企业抗疫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
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为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东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再次梳理当前已出台政策条款,筛选出其中16项政策干货,并注明申报路径、联系方式。希望通过清晰指引,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大家赶紧来看看吧!
▼
1.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政策
国家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税政策,包含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增值税政策、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3项政策。
(一)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增值税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起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下降到1%。
(三)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联系方式:税务热线:12366;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法制科,22887528。
2.社会医疗保险费减征+延缴
在不影响参保人当期待遇前提下,疫情期间社会医疗保险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2020年2月至6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行减半征收,降低至1.15%。
申请程序: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为我市参保单位办理减征业务,企业不需要办理手续申请。
联系方式: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22830172。
3.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停缴、缓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或与职工协商一致下调公积金缴存比例至1%到4%;在疫情结束后仍存在经营困难未能恢复正常缴存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至一年。
联系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23308008。
4.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补助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申请程序:小微企业如尚未缴纳工会经费的,可免予缴纳;如已经缴纳工会经费的,可开具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返还。
联系方式:东莞市总工会 ,22227600。
5.免收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费用
疫情防控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和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均予免收。
申请流程:(一)送检个体工商户在到东莞质检中心送检样品时,请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二)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根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实该项委托业务是否可享受免收政策。
联系方式:市质检中心,23071111-8001。
6.中小企业免费云服务
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暂停开放的网吧场所提供最多2个月企业宽带月租费减免,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提供最多3个月的云视频会议、云远程办公套件等免费云服务。
申请程序:对应镇街的移动公司客户经理,或通过专属二维码申请办理。
7.鼓励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给予延期还贷
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于受疫情影响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机构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联系方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 23031209。
8.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贴息
疫情防控期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还贷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给予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未能及时还贷的,可申请延长还贷和财政贴息期。
申请程序:自2020年2月11日(含当日)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借款人填写书面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22203620。
9.小微企业招用工政策支持
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以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本市范围内小型微型企业;
(二)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