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1-29 00:25 的文章

关于延迟本县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本县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县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本县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正月二十四)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岱的人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全县各级机关2月3日正常上班后,要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切实用好“视频会议”和“掌上办公”。

  岱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