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1-07 06:22 的文章

陕西省县域(开发区)、企业信用建设示范申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开发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机制,着力构建支撑陕西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委文明办将于2020年起,按照“成熟一家、评估一家、授牌一家”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的评估和认定工作。同时,根据《陕西省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在全省开展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据悉,《陕西省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完善是为了鼓励全省各县(市、区)、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相互学习借鉴,对照《创建标准》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和信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信用建设各项政策法规,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常态化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公示、应用服务和联合奖惩等基础性工作,创新推进政府自身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行业信用建设、信用监管改革、社会失信治理、信用惠民便企、信用环境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积极创建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陕西省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发布将创新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机制,促进全省企业强化信用建设主体责任,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具体工作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省信用协会、省信用研究中心、各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做好相关工作。信用建设示范创建企业采取自愿报名和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附件:

1.陕西省信用建设示范县(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方案

2.陕西省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