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12-06 21:08 的文章

能源市场的活力与公正监管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市场活力和公正监管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公正监管就不会有公平竞争,也就谈不上市场活力。

建立和完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是能源体制革命的核心,在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过程中,监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去年以来,国家能源管理和监管机构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批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能源行业监督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能源管理和能源监管“一体两翼”新格局基本形成。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杂志” ID:energymagazine 作者:卢延国)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履新不盈一年,几乎走遍了全部能源监管派出机构;强调要持续加强和完善能源市场监管,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市场活力和公正监管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公正监管就不会有公平竞争,也就谈不上市场活力。

“派”与“驻”:公正监管的前提

派驻监管是推进能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能源局派驻地方的18个监管机构肩负着对驻在地进行能源监管的重要职责。作为能源监管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必须理顺好“派”与“驻”的关系。具体说,就是要树立“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派”与“驻”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派”是“驻”的前提,“驻”是“派”的基础。

树立好“派”的权威,要提高站位,守住底线,严格执法。“派”的权威在于派出机构代表国家履行能源监管职责,发出的是国家的声音,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这也意味着派出机构首先要对国家能源局、也必须对国家能源局负责。而这份权威的生命在于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监管,没有公正监管,“派”的权威便是纸糊的老虎、挂历上的花瓶。

一定意义,“派”的角色与定位,是严格执法、公正监管的底气和基础。没有公正监管,就不会有公平的竞争、规范的秩序,市场活力也就无从谈起。只有强化监管,才能保障能源市场秩序规范、活力丰沛。

以2018年为例。各能源派出机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监管发现的问题敢于亮剑,特别是多个历年来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机构,均实现了办案数量、处罚金额的突破。

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罚没金额超千万元,释放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强烈信号,行政执法和稽查的利剑作用逐步显现,“硬”度明显加强,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市场活力,与此同时,监管权威也明显提升。

发挥好“驻”的优势,“驻”的优势首先在于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群众,“春江水暖鸭先知”。派出机构要做好国家能源局的“手和脚”,做到严格监管,公正监管,真正把能源监管的责任落细、落实,把应向国家能源局报告的内容汇报及时、准确、全面,起到“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

同时,结合驻地的实际,通过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排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做好能源政策、信息的上传下达,在提升监管效能上下功夫,当好国家能源局和驻地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服务驻地能源高质量发展。

“派”与“驻”的关系又会受到其他关系的影响,导致权威削弱、优势淡化。比如,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的关系、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等,决不能把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变成了一种利益关系,甚至成为“利益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充满了辩证法的深刻性,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开出了对症的药方。

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建立“亲”、“清”关系同样重要而且是必然选择,真正做到各安其道又并行不悖,有交集而无交易。公正监管就是监管机构对监管对象最大的“亲”,而“清”是公正监管的最大保证。

“清”即是清廉,“公生明,廉生威”,只要做到了公正监管、清廉相处,“派”、“驻”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便会不断巩固,市场的秩序和活力便会得到保证。

当然,关系如何仅是一种表象,根本的是不能和监管对象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失去原则和立场,不能忘记“派”的使命和责任,不让权力外溢或变相让渡,让公权力成为某些组织、机构巧取豪夺的工具,增加监管对象负担,失去公平公正。

《墨子·公输》里讲“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名者,众人知之”。能源监管,规范的是市场秩序,保持的是市场活力,维护的是包括个体利益又超越个体利益的公共利益。“众人不知其功”常常难免,面对“守闾者不内”,必须有足够的淡定坦然,有不忘初心的坚守和担当。如是,公正监管方可落地落实。

“管”与“理”:让市场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