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为了聚力打造我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经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今天我们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朋友们详细解读这一《行动方案》,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展改革委徐光辉副主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李锋副厅长,省自然资源厅李闽副厅长,省政务办李晓雷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杨卫东巡视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徐光辉副主任发布新闻。
徐光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媒体朋友,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以下简称国办104号文),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政务办、省工信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我省《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5月份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经省政府同意的,就《行动方案》的制定背景、基本内容、主要特点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简要介绍。
一、《行动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是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谋划,也是实现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点赞我省“不见面审批”工作。江苏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位置来抓,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国办104号文明确提出,2019年在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将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国办文件还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为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去年11月下旬,按照吴政隆省长批示要求,我委专门组建起草小组,会同省工信厅、审改办等部门学习借鉴国内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梳理总结我省各地有益探索实践,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对接,于去年12月形成《行动方案》初稿。先后征求了13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苏州工业园区、37个省级部门的意见,召开了8家相关省级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并通过省工商联征求了部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于今年2月中旬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上报省政府。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动方案》并正式印发实施。
二、《行动方案》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行动方案》紧扣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结合我省南京市、苏州工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经系统综合集成为7类30条150项任务清单。从开办、运营到注销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环节出发,对企业开办前的市场准入和投资审批,企业开办、运营、注销、破产退出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当前企业运营中对降成本、市场环境和监管、政府服务和保障等方面的诉求,以清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和规定,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我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总的来看,该《行动方案》围绕一条主线,体现三个特点。
一条主线,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150项具体任务中,从落实减税降负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方面,制定了25项任务以降低企业经济成本;从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等方面,制定了39项任务以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从放宽企业投资准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优化工程项目许可、吸引外商扩大投资等方面,制定了86项任务以降低企业制度成本。
三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