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10-17 04:07 的文章

关于公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开门抓教育”、“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的重要指示,9月29日,我们面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布了全市主题教育县处级参加单位的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各参加单位在汇总梳理群众意见和调查研究、对照检视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确定了整改事项。现将有关单位整改事项(第一批)公布如下,请全市广大党员群众进行监督。

  一、太原市纪委监委机关

  1.针对受理重复信访较为突出的问题,梳理选取21件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可查的信访举报,市纪委监委1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案督办,快查快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完成时限:11月底)

  2.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的问题,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抓好“以案促改”工作,选取3-5起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督促民生领域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反思整改,及时公布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完成时限:12月底)

  3.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水平相对薄弱的问题,对全市105个乡镇(街道)的25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指导,立足职责定位,帮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解决问题,主动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完成时限:11月底)

  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1.针对群众立案难的问题,在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当场立案,只跑一次”的立案服务机制;在社会新闻媒体、法院自媒体等信息平台,宣传推行网上立案;在太原市两级法院实现不受区域限制跨地域立案。(完成时限:11月底)

  2.针对当事人约见法官难的问题,在诉讼服务中心、申诉信访大厅、审判法庭等诉讼区域公布法官信息和约见方式;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约见法官服务窗口,设置法官约见室,提供当场约见、定时约见等服务项目;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增加约见法官功能。(完成时限:11月底)

  3.针对生效判决执行到位难的问题,对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查控;对执行案件,1个月内执结速执案件,3个月内执结普通案件,6个月内执结重大案件;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及时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行案件到位款物1个月内交付申请执行人。(完成时限:11月底)

  4.针对申诉人申诉信访难的问题,法院收到申诉人申请再审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再审审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诉人;对决定受理的再审审查案件,5个工作日内进行听证审查、合议研究,作出是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裁定或决定,并于3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诉人;对应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审判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讨论决定,并将裁定书或决定书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送达。(完成时限:11月底)

  三、太原市检察院

  1.针对实践中一人犯罪、家庭成员都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的问题,对于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加大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适用。(完成时限:11月底)

  2.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频发引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在120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排练1个话剧、建立2个法治教育基地、制定10套法治宣传展板、编写22个典型案例、开展30次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限:11月底)

  3.针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力度,围绕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通过磋商、立案调查、提出检察建议、跟进调查等方式,办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能,净化食品、药品经营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快捕、快诉一批该类刑事案件。(完成时限:11月底,长期执行)

  四、太原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