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开展执法检查对火电等行业进行重点查处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日前,山东潍坊印发《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其中指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统一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火电、钢铁、商混、铸造、涉VOCs排放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查处。详情如下: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9〕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军分区:
《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潍坊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潍政字〔2018〕33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集中攻坚、标本兼治、突出治标、持之以恒,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实行专班推进,重点抓好工业排放整治、机动车排放整治和扬尘治理工作,确保2019 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退出全国168重点城市后20 位。
二、工作分工
(一)工业排放整治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王树华 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实施六个企业搬迁,10月底前全部实现搬迁或关停;开展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加强铸造行业清理整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落实全省焦化行业总量压减专项行动,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及热回收焦炉;寿光联盟化工公司参与全省地方炼油企业产能转移,退出地方炼油行业;10月底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静稳天气预案,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统一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火电、钢铁、商混、铸造、涉VOCs排放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查处。
(二)机动车排放整治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吴磊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分工合作、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目标、配套制度、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划定不达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严格路面和源头管控等措施办法,保持严管严查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工作态势,有效整治高污染排放车辆违法上路违法行为,倒逼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三)扬尘治理工作专班
牵头领导:田民利 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以及我市《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八个技术导则要求,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道路施工、拆迁工地、渣土运输、水利工程、公路施工、道路保洁等扬尘,实行集中整治。达不到要求的,先停工再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类工地按要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和符合标准规范的在线监测设施,严厉查处渣土车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中心城区是本次强化攻坚行动的主战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立即行动。各县市、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攻坚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专班牵头部门每半月向市环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专班工作进展情况。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措施和跟踪问效办法,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推进、有序完成。
(二)严格考核问责。开展强化攻坚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对督查巡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交办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以及空气质量居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道)后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将按照《潍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约谈问责实施细则(暂行)》(潍政办字〔2019〕97号)从严问责。
(三)强化舆论监督。潍坊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和部门、单位工作进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实施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生态环境事业、人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潍坊市工业排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潍坊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潍政字〔2018〕3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