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9-24 02:33 的文章

联合惩戒显威力!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不公示即时信息:合作差点泡汤

6月14日上午,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石鼓分局监管股干部杨晓波刚走进办公室,一名男士就跟了进来:“您好,我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万。昨晚一个客户打电话,说我们公司是失信企业,不准备跟我们合作了。这是怎么回事啊?”

杨晓波请万先生坐下,然后问:“你们公司及时公示年报了吗?公司住所变了没有?最近有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都没有啊,公司一直守法经营,年报也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就提交并公示了,住所也没有变啊。”万先生一脸的迷茫。

杨晓波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称,真相大白。原来该公司去年进行了股权变更,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即时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杨晓波问:“你公司接到过市场监管部门书面告知没有?”

“有这么回事。去年公司财务说,有个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文书要交给我看,当时我在外地,后来一忙就忘记这件事情了。”万先生开始后悔起来。

“你们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但是没有在责令的期限内履行公示义务,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杨晓波顺便普及了一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部分条款的内容,“企业如果有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形成,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都怪我们疏忽大意,导致这个严重后果。在办理股权变更时,工作人员告知了要及时自行公示,当时我们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万先生懊悔地说。

在杨晓波的指导下,万先生按规定公示了变更信息,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状态。

万先生表示,今后一定加强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珍惜企业信用。

“双随机”抽查时“失联”:招投标受限

5月28日,时值年报指导高峰期,宁乡市商事信用监管科人来人往,咨询年报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人员排成了长队。

“刘科长,我的公司每年都按时申报年报了,为什么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个愤愤不平的女高音从队尾传来。

商事信用监管科科长刘朝明抬起头来问:“你是哪家企业?”

“我是湖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 女高音梁女士说。

“别着急,我给你查查,看是什么原因。” 刘朝明也提高了嗓门。

轮到梁女士时,刘朝明了解到,该公司正在参加一个招投标项目,昨天在资格审查时被卡住了,原因是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里。刘朝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确实每年都按时申报了年报,但市场监管部门在2018年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去年九十月份,你是否接到过电话或短信,提示你公司要接受年报抽查?”刘朝明问。

“有电话没接,短信我也没回复,当时我人在外地,所以没当回事。”梁女士懊恼不已。据她回忆,去年九十月份,因公司业务不太好,夫妻俩到外地旅游去了。公司处于歇业状态,没人打理,经营场所外面也没悬挂招牌,导致抽查人员无法与她取得联系。她原以为只要申报年报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还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那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呢?您得给我指点出路。”梁女士态度马上转变。

考虑到该公司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情况,刘朝明通知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实地核查,证明通过登记的住所可以重新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在该公司提出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将该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不辞辛苦:避免企业严重违法失信

3月26日,津市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赶上了避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末班车,这块搁在津市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股长李健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14年年底,该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仅仅经历一年多的红火,企业就出现了经营不善的状况,最后导致企业停产、人去楼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是外地人,企业停产倒闭后不知去向,既没有对公司进行注销处理,也没有申报年报。因此,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从2016年下半年起,李健通过登记信息多次联系王先生无果。眼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满3年了,如果还不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就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李健不辞辛苦,隔三岔五就去企业厂房附近转转,看能不能偶遇企业负责人。

一次次的电话联系,一次次的辗转打听,李健终于电话联系上王先生。李健告诉王先生,如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还没有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其本人信用会产生很大影响,请他抓紧时间来津市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