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9-15 19:04 的文章

烟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须同时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

近日,烟台市委、烟台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学校所在县市区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分配,有效体现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量、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可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水平。结合县市区实际,调整提高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

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9月9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教师队伍党建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合理设置教师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教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深入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系统组织开展教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学校党务工作者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一线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力度。(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教育的重要内容,系统开发教师教育培训课程,积极开展教师“四个自信”专题教育,提高教师综合素养。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搭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平台,系统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积极发挥我市红色文化、新型城乡社区、现代创新型企业、高精尖实验室等资源优势,创设一批市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加强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党委)

3.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开展市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和示范区建设工作。创新师德教育和宣传工作,实施中华文化涵养师德提升工程,启动建设市级师德涵养基地,发掘培养师德典型,推出一批新时代教师教书育人优秀案例,开展优秀教师事迹报告工作。建立教师志愿者队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从教纪律建设,持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教师队伍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教师宣誓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

4.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构建市、县两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推进全市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行培训学分管理,不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不断完善高等院校师范生顶岗实习——置换培训机制,优先培训农村学校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落实好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将师范生生活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积极推动县市区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有机整合。(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