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8-20 10:45 的文章

济南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一大波福利!有工作的都得了解!

  近日,济南正式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了市直相关部门现行政策、资源,着力推行职业技能培训五个“全覆盖”,培训对象覆盖全体劳动者、培训载体覆盖企业院校、评价激励覆盖培训全程、培训补贴覆盖职业生涯、服务保障覆盖资源资金。

  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将技能储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全部纳入培训范围。

  统筹开展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级别给予一定培训补贴。

  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积极引导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鼓励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于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并将其纳入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引进专业创业孵化器运营团队,设立集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化公益性服务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

  加快培育技能创新人才。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技能成果评选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创新大赛,引领推动技能创新,鼓励优秀创新成果转化。以技术密集型企业为载体,以十大千亿产业相关职业(工种)为方向,以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主体,融入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院所研发人员,组建多支不同专业技能创新团队,攻关破解企业技术课题,推动相关专业技术革新。对创新基础和氛围较好、创新成果拥有数量较多,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技术攻关项目且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认定为职业技能创新学院。

  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多点开花

  重点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院校培训优势和打造优质技能培训高地等三个方面强化政策引导。

  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等,积极承担培训任务。指导民营企业健全职工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支持建立培训基地和开展校企合作,民营企业力争每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不少于技能岗位职工的20%。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探索建设集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产教融合试点工程。

  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席技师工作站、“金蓝领”培训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技能大赛市级集训基地。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培训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土地划转、金融扶持、奖励评定相关政策。

  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更加多元

  目前,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着国家级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济南将进一步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在济南落地,打造“总部在济南、服务在全国”的技能人才评价品牌。

  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对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以外的职业(工种)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照我市产业结构及社会需求,开发适应全市劳动者评价需求的专项职业能力评价项目,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完善多元评价方式,研究制定政府购买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办法和机制,有计划地开展评审专家社会化培育工作。鼓励用人单位、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差别化技能等级评价。在开展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自主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择优推荐设立国家、省级第三方评价机构。完善竞赛成才评价体系,建立形成以企业技术比武为基础,区县(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市级技能大赛为龙头,与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技能人才选拔体系。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城乡一体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采用“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的办法,按照“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原则,实行城乡一体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对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或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将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的就业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