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最近,我和调研组同志先后到绍兴市及嵊州市、柯桥区,嘉兴市及桐乡市、海盐县,丽水市及景宁县、松阳县和台州市及温岭市、临海市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意见。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使亿万小农户共享发展成果,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是着眼于我国现实国情、农情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律的理论创新与务实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求。
小农户家庭经营将会长期存在
所谓小农户,是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形成的土地承包户。以家庭经营为特征的小农户经营,既有精耕细作等优势,也有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不足之处。囿于小农户的传统耕作模式和经营模式,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不高。近年来,我省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批小农户被纳入现代农业产业链中,生产组织化程度得到较大提升。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小农户还大量存在,小农户经营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一是一些小农户舍不得把土地流转出去,这部分小农户特别是那些丘陵山区的小农户收入来源主要靠土地,自身也不具备其他工作技能,而且部分小农户自己经营得还不错,故一般不太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二是部分小农户担心失去土地,怕土地流转出去后会永远失去土地,加上现在取消了农业税等负担,所以宁可土地荒着,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交给他人经营;三是少量农业爱好者始终存在。所以,小农户在我省仍将长期存在。
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在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农业现代化明显是“四化”的短板。加快农业现代化,首先要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适度规模化。靠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很难谈得上农业现代化。只有适度规模化,才能做到农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机械化、智能化。从我省实际出发,要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是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和倡导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方式是把承包地量化入股,全部流转到村里,再由村里统一招商引资,或组织村民分组进行专业化经营。采用这种方式省内较早的是仙居县,目前比较成功的是平湖市新埭镇姚浜、兴旺、星光、鱼圻塘等村,全都实现了整村流转。如姚浜村,成立了村土地专业合作社,将全村土地分成粮食作物区、蔬菜设施栽培种植区、苗木花卉果树区、水产养殖区和休闲观光区5个区块。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量化出资设置股权,每亩为一股,每股配送20元股金,再由村里统一招商引资。采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是村里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村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强。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应鼓励和倡导这种做法。
二是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小农户,是最具创新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利益共享、农户利益适当保底(保护价)机制,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如浙江蓝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为小农户提供蓝莓种苗、生产技术和产品销售,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种植蓝莓5.3万余亩,带动小农户近5万人。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如海盐县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发展订单农业,对按订单保护价收购本地果蔬农产品的本地农业主体,给予收购总额1%的奖励。桐乡市通过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对订单协议生产投售的优质茧给予两次补贴,与小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种、养、收、加”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