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書業已成出版行業重要力量未來發展新機遇在哪
原標題:40年間民營書業已成出版行業重要力量,未來40年——民營書業發展新機遇在哪
提起湖南長沙黃泥街,民營書業人大都有所耳聞。1978年,長沙街頭開始出現一些利用地攤銷售圖書的書販。1983年,長沙黃泥街自發形成了家庭作坊式的售書店面,被認為是長沙民營書業發展的起點。
在2019年1月11日舉行的民營書業發展40年紀念活動上,以重要時間節點發生的事件和照片梳理民營書業40年的背景板格外引人關注。背景板的第一個事件,就是黃泥街。
中國民營經濟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不斷發展壯大的,民營書業亦是如此。如今的民營書業,用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理事長艾立民的話說,“已經不能再用出版業的‘補充’的概念來表述,他們已成為這個行業的一支重要力量”。
有數字為証:民營發行單位數量佔發行單位總數的93.2%,出版物銷售額佔比達44.1%,民營從業人員佔比82%。目前已經有4家民營書企在A股上市,30多家登陸新三板。
站在40周年的新起點上,民營書業的新發展要依靠什麼呢?
政策頻出推動生產力解放
“民營書業每一個發展階段都與政策出台有關,每一次政策的出台,都會推動民營書業向前邁出一大步。”艾立民如是說。
民營書業人對此都非常認同。在中國出版協會民營工作委員會主任任志鴻看來,每一次政策的開放,都極大地促進了民營書業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
艾立民特別梳理了民營書業40年發展歷程中有重要意義的政策及其對行業的影響:
1980年12月,國家出版局發布的《建議有計劃有步驟地發展集體所有制和個體所有制的書店、書亭、書攤和書販的通知》,使民營個體經濟從此可以進入到圖書零售領域。
1982年,文化部出版局召開了全國圖書發行體制改革座談會,發出了《關於圖書發行體制改革的通知》,提出了發行業“一主三多一少”的發展思路。其中“多種經濟成分”即允許私營經濟參與圖書零售。
1988年4月,中宣部、新聞出版署聯合印發《關於當前圖書發行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三放一聯”,《意見》雖然沒有向民營經濟放開批發業務,但客觀上為民營經濟提供了借道的便利。
1996年,新聞出版署出台《關於培育和規范圖書市場的若干意見》,提出“三建一轉”,也就是通常說的“批發進場、零售歸市”。這種模式也是政府管理民營企業的一種重要方式。
2003年,新聞出版總署出台《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這是出版物發行業改革發展的標志性文件。文件提出民營企業也可以申請出版物的批發權和總發行權,這使民營企業真正同國有企業站在了同一起跑線上。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發展,發展新興出版生產力。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著隱形於“地下”的民營出版策劃工作室,可以公開參與到出版的各個環節,使民營企業的發展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在堅持出版權、播出權特許經營的前提下,允許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開。”圖書“制版分離”改革提上日程。
2016年,江蘇、北京和湖北作為試點地區,開展“制版分離”的試點工作。同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開始推進“特殊管理股”試點,允許民營資本參與專項對外出版工作。
2018年11月1日,這是讓民營書業人銘記於心的日子。這一天,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了民營企業座談會,充分肯定了40年來民營經濟的地位和作用,重申了“三個沒有變”。這次會議給民營書企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有總書記站台鼓勁增力,民營企業沒有理由發展不好。”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非國有書業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徐登權如此表示。
徐登權尤其注意到,2018年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提到“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新三板、科創板等融資”。徐登權認為,科創板為民營書業資本發展提供了新思路與機遇。
滿足市場和讀者需求
民營書業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們機制較為靈活,經營效率較高,市場觸覺敏銳,最貼近市場。它們主要是根據讀者需求進行文化產品的創造和選擇,因此,策劃和銷售的圖書更能受到讀者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