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7-22 15:20 的文章

“难产”的业委会

  近日,海口两个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个是7月14日“12345+业委会——业主决策平台”系统启用,有了这个电子投票系统,召开业主大会商讨成立业委会将不再面临业主组织难、到场难等问题。另一个备受关注的是《海口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出台,今年7月底前要有50%以上的“三无”小区成立业委会,实行业主付费自治。

  小区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能够对物业管理发挥有力的监督作用。然而,据海南日报记者走访了解,由于房屋高空置率、人口流动性大,加上成立程序过于繁琐等原因,目前海南小区的业委会成立比例不到三成,成立比例相对较低。缺乏了业委会作为沟通平台,小区业主的诉求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散沙式的小区管理方式也频频导致纠纷发生。

  小区是城市的社会细胞,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如何引导小区做好自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也考验政府在基层治理上的执政能力。

  ■ 本报记者 孙慧

  A

  夏日炎炎

  我家却断水断电

  物业纠纷投诉量连续两年排名居前,成立业委会实行小区自治管理呼声高涨

  6月15日,海口市海信华庭小区部分业主家里停水停电已经好几天了。业主詹德高很是窝火:“这么热的天,没水没电,老人小孩哪受得住!”

  今年4月,由于不满物业公司未及时公示小区公共空间水电费和电梯使用费,海信华庭小区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起了纠纷,物业公司暂停了部分欠缴公摊水电费和电梯使用费的业主水电缴纳服务,不少业主家因此停水停电,业主多次投诉物业公司无果。

  6月16日,在城西镇政府、龙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下,海信华庭小区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代表聚集一起召开物业纠纷协调会。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商,业主代表同意缴纳自2019年以来的小区公摊水电费和电梯使用费,物业公司需要恢复业主缴纳水电费服务,至于2019年前的物业费用纠纷,需要联系开发商进行协调。

  6月25日,海南日报记者接到詹德高的电话:“物业公司又反悔了,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提供小区公摊水电费的相关数据,我们不能补缴费用,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水电。”电话的那头,詹德高无奈地说,这已经是第五次调解纠纷失败。

  类似这样的纠纷,并不少见。根据海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计,2017年、2018年热线投诉类型数据排名,海口市民对物业纠纷投诉都排在前两位,大部分纠纷起源于小区管理不到位、收费混乱。

  海口2868个小区,其中有签订商业物业管理的小区1573个。近年来,因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而产生的物业纠纷话题不绝于耳。随着业主的维权意识增强,通过成立业委会监督物业管理、维护业主权益的诉求越来越大。据省业主委员会协会秘书长肖江涛介绍,自2018年6月该协会成立以来,业委会咨询微信群已经开了3个,800多个小区陆续成立业委会筹备组,迄今该协会已经指导10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

  “我们正在收集业主意见,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希望通过业委会提出我们的管理诉求。”詹德高表示,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以业委会名义向物业公司要求公开所有管理支出,提高服务水平,如果服务仍不让人满意就终止合作,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B

  “呼声”频频 “征程”漫漫

  成立业委会,最难三大关:业主参与关、政策法规关、利益冲突关

  6月15日,海口市昌茂花园牡丹园小区举行首次业主大会,不少业主来来往往,为是否同意成立小区业委会进行投票。“筹备了大半年,终于忙到这一步了!”牡丹园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王创国感慨,自去年6月物业公司要求提高物业费后,大家决定成立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从成立筹备组到召开业主大会,花了将近一年时间。

  根据统计,海口目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有386个,占比仅13.4%,而其他市县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比例更少,初步估计全省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比例不超过三成。为何成立业委会的比例如此之低?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委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需要达到“双三分之二”和“双过半”的规定,“双三分之二”是指“部分事项的决定程序要求应当经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双过半”是指“部分事项的决定程序应当经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两个硬性指标对于很多“候鸟型”小区而言,无疑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