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7-09 14:27 的文章

我市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我市新近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采取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企力度、实施“走出去”战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规范市场行为、打造行业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强化目标考核等十条措施,推动建筑业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发展增速较为缓慢,企业转型升级乏力,核心竞争力不强,市场开拓能力日趋下降。十条措施以问题为导向,政策精准发力,有助于进一步稳固建筑强市地位,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打赢实体经济翻身战。

着眼于增强市场竞争力,意见允许特、一级资质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我市境内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城轨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同时,通过开展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支持我市特一级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在招商引企方面,鼓励市外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市,对企业注册地落户我市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享受注册地总部经济扶持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母子公司资质平移,将市外母公司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平移至我市新注册子公司的,享受相同待遇。通过招商或资质平移,有助于提升建筑业产值、增加地方税收。

我市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将推出三项实招。一是优化税收征收方式,支持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提升我市企业参与市外市场经营的竞争力,吸引优秀项目经理等人才加入我市企业。二是对回金纳税企业实行财政奖励,规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市外营业收入以2018年为基数,外地项目在本地申报收入的,每增加1亿元,由企业注册地奖励50万元。三是优化企业“走出去”的法务环境,由各级公安部门建立打击建筑业违法犯罪联络员机制,设联络员办公室,建筑业强县(市)设立建筑业犯罪侦查中心,保护企业外出经营过程中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减轻企业负担主要通过规范保证金、实行工程保证保险等措施,以加快企业资金回笼,减轻资金压力。意见明确,要全面实行工程保证保险,推行工程质量保险,涉及我市国有投资项目的各类保证金,允许企业选择保险保函形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加强金融服务,提高资金支持力度,为企业所期盼。我市鼓励银行、保险行业创新以完成工程量为抵押的金融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信用保险业务,拓宽建筑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我市银行与龙头企业在国有投资的PPP、EPC领域开展合作。支持我市国有银行分支机构,为“走出去”企业设立境外工程专项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承接“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工程。对确定为帮扶类的企业,采用联合会商机制等方式,严格控制银行抽贷、压贷、断贷行为。

为培育龙头企业,打造行业品牌,我市将对特、一级资质企业实行领导结对精准服务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提档升级、拓展市场、解决难题。企业年产值达到50亿元(非房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为10亿元),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龙头企业”;产值达到20亿元的(非房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为5亿元),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骨干企业”。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的,由市政府每项奖励100万元,以支持企业向高资质发展,支持企业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创新动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意见支持企业承包模式转型,运用BIM技术,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作为具体支持措施,各地每年要确定一批国有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国有投资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全面运用BIM技术。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总投资的25%以上,或基础工程达到正负零的标准,在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证。10层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可申请主体结构分段验收。购买装配式建筑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