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19-06-27 11:51 的文章

格力电器股东大会直击:漩涡当口董明珠缺席 两议案铺路控股权变动

  当天有两项议案《控股股东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和《与控股股东签署 “格力”商标权转让补充协议》是为控股股东15%股权转让做“战略支援”。

  6月26日,格力电器(000651.SZ)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包括"格力"商标权转让补充协议和格力集团终止股权激励在内14项议案全获通过。

  当天,合计349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18.3亿股,占比高达32.42%。但颇令投资者遗憾的是,作为格力电器最有代表性的“符号”,董明珠因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由执行总裁黄辉主持。

  “我买完机票后,公司才发公告说董总不来,早知道就不来了。”在场一名北京机构投资者说道。

  即便本人没有到场,在后续的提问环节中,董明珠仍多次被中小股东们“挂念”,主要包括了她“强势”的经营决策风格、与上市公司宣传高度绑定等颇具争议的问题。

  事实上,在刚刚过去的两个月时间里,格力电器屡次被推上舆论中心——控股权变更在即、单挑奥克斯、完成收购安世半导体……这些密集的“大事件”背后,透露出格力电器即将面临诸多的“变化”,而漩涡外围的中小投资者,亟待管理层的“安抚”。

  “对于奥克斯的事情,其实市场争议还是挺多的,格力太高调了,树敌太多,这是很危险的,举报奥克斯并不能将后者的市场份额收入囊中,反而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以后可能有一丁点的瑕疵,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一名上海的机构投资人说道。

  不过,对于举报奥克斯、董明珠决策风格等问题,出席的高管均三缄其口,不予回应,仅对议案内容和产业布局做出解释。

  “大家提了很多关于董总个人的问题,有些很尖锐,但是董总不在,其他高管并不好回答,确实很遗憾。”在座一名散户投资者说道。

  “铺路” 混改

  会议现场,最受投资人关注的问题,莫过于格力电器的控股权转让,这场“声势浩大”的混改计划,是股东大会现场中小股东提出的首个问题。

  “股权稳定性,以及股东与管理层是否能和平共处,是格力电器稳定发展的基石,我们肯定希望新进来的股东做得能比格力集团更好。”现场一名私募机构投资人受访时指出。

  不过,对于混改动向,格力电器高管团队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董秘望靖东颇为无奈地表示:“很抱歉,混改是国资委和格力集团主导的,所有信息我们都已经依法披露了。”

  但望靖东提到,当天有两项议案《控股股东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和《与控股股东签署 “格力”商标权转让补充协议》是为控股股东15%股权转让做“战略支援”,“公司管理层很稳定”。

  2005年,格力集团为完成格力电器的股权分置改革,曾将“格力”商标无偿转让给格力电器,同时又约定,由格力电器将“格力”商标授权给格力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

  而一旦混改完成,格力集团将丧失对格力电器的控制权,对于“商标”授权该何去何从也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话题。

  在议案内容中,格力“母子”约定,商标的授权使用维持现状不变,集团仍可以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对于未来任何投资或扩张的主体和领域等如需使用“格力”商标、“格力”商号的,应由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过去格力集团已经使用了‘格力’商标、商号,这么多年,格力集团作为国企,也从事一些公共领域的服务,这对‘格力’商标是有增值空间和价值的;第二,格力集团今后新设立的公司,要继续使用格力商标、商号的话,需要经过上市公司的批准。我觉得这个(补充)协议是非常公平的。”望靖东说道。

  此外,针对格力集团2005年的承诺——将其所持有的500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来源,还尚未落实,格力集团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望靖东也认为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其给出了两点理由: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里面预留的500万股,一方面是用于激励未来管理层,第二个是由董事会根据具体的政策来重新制定具体的激励方案。但现在股权激励的政策已经变化,现有政策不允许单一股东对管理层进行激励,如果要激励的话,应该是由全体股东承担股份。”望靖东说道。

  在望靖东看来,此前制定的股权激励已经不符合当前的国家政策,客观上已经不可能完成了。

  “另外我们的管理层一直保持稳定,但股权激励是用于激励未来的管理层。现在珠海市国资委出让15%股权,引入有效战略资源,也是为了让格力电器运行更符合市场机制,促进格力电器高质量发展,所以这次终止股权激励之后,它还保留了部分股份,承诺在持有期间,支持管理层、格力核心骨干进行新的股权激励。”望靖东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