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多路径助力产业扶贫 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新跨越
打赢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全社会的两大国家战略行动,旨在消除绝对贫困、消除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乡村振兴又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延续和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总要求的第一条就是“产业兴旺”。产业发展既能助力带动扶贫和脱贫,又是致富手段,走向美好生活的直接举措,因此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最直接、最有效的衔接点。
保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在新的历史时点,更应找准定位、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住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脉络,有针对性突出保障本源和社会治理手段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化解乡村产业的生产风险,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增信和资金融通能力,服务经济全局,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水,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保险金融市场繁荣。
一、保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具有天然的内在属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脱贫攻坚伟大事业中,以“风险保障”为立业根本,为自然灾害、市场风险、身体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的重大损失提供保障,具有明显的“扶危济困、雪中送炭”特征,与扶贫理念天然契合,与脱贫目标完全一致,保险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有着天然优势。
(一)保险是一种市场机制,有助于提高扶贫开发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通过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和独立第三方管理,以契约精神和合同形式确立了各方权利义务,有利于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的保障,实现对贫困精准的补偿,提高运作效率。这种点对点式投放,发挥了扶贫开发资源优化配置的直接功效。
(二)保险通过大数法则和分散机制,放大扶贫资金的使用效应。保险能够把短期的、人均较少的扶贫资金转化为长期的、较高额度的风险保障,既可以面向扶贫对象的各类精准扶贫项目,也可以面向包括扶贫对象在内的社会大众的风险管理项目,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保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享科学性。
(三)保险的风险保障属性,可有效化解贫困地区民生、产业等多层次风险。基于丰富的保险产品,发展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扶贫保险等,可以拓宽保险扶贫的有效领域,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解决贫困对象后顾之忧。
(四)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创新投融资方式为贫困地区引入“活水”。一方面,通过保险行业资源的直接投入,起到了“输血”的功能;另一方面,通过将保险增信,解决贫困地区重点产业风险分散和融资难题,增强扶贫对象创业致富的自我“造血”能力。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汇期对产业保障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取得决定性成就。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叠加,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又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而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核心是经济的发展,本质是产业的进步。党中央在产业扶贫指导意见中强调,发展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关键措施,推动产业兴旺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在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的衔接期,发展产业是重中之重,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为做好金融扶贫的后半篇文章,2019年银保监会在扶贫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求,用好金融力量,支持产业发展。作为金融扶贫的排头兵,保险应顺势而为,服务经济全局,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期,全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具体到保险业助力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对我国乡村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有所认识。总体上说,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乡村的产业比较单一,基本以农业生产为主,在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进程中,仍亟需解决一些难题:
一是培育壮大乡村产业。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我国传统分散的小农生产无法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应推动农林牧渔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型,提升乡村加工业、流通业等占比,健全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发展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伴随产业的扩大发展,风险领域亦逐步扩大,需要保险进一步完全融入产业链发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