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水十条”与水利行业企业共克时艰
桃源水厂
桃源水厂及出厂管线工程近日复工。该工程是省、市重点项目,设计日供水量50万吨,是国内最大规模在建浸没式超滤膜水厂。
受疫情影响,水厂建设复工工作延迟,市水利局及时选派技术骨干马毅妹等人驻企指导,确保防疫和复工两手抓、两手硬。
成立复工专班,“一对一“、“一对多”服务项目。连日来,宁波市水利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联企(项目)服务员的“三服务”机制、做好疫情防控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及时帮企业减轻资金负担、缓解履约压力、简化审批程序,共克时艰。
十条措施
01
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疫情期间,新开工水利项目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02
缓解企业履约压力
因疫情不能及时到岗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可暂由不低于相应资格人员替岗履责。
03
简化项目前期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技术难度较低的重大水利项目施行立项、可研一次审批。
04
信用激励企业疫情防控
鼓励企业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对在甬从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动态评价时,对疫区进行捐资捐物、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政部门表彰的给予信用加分。
05
落实养护企业政策支持
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
06
降低企业用水成本
将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的企业经营性用水量到户价格下浮10%;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欠费不停供”。
07
提升用水服务质量
全面推行供水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用水问题,主动对接企业用水需求,实行点对点服务,实时掌握满足企业用水需求。
08
调增计划用水
对于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医院及相关单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等,各地节水主管部门要根据防控期间实际用水需求科学合理安排企业用水计划,保障重点单位、企业正常用水。
09
延缓企业费用收缴
对于承租市级水利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免收2-3月份的租金。
10
实施水利审批绿色通道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水利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人员分布广、流动性强的特点,宁波结合实际,对每个工地实行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工地配备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要求施工人员远离村庄但本地居住,施工环境封闭式管理;初期减少施工人员,尽量以机械作业为主;每日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备案。
在实施开工复工前,宁波市提前做好防控方案制定、隔离场所、防疫物资筹集等各项筹备工作,结合实际分类分段陆续开工。突出“开工复工是关键,疫情防控是前提”,在全面摸清拟返岗人员实情,详细掌握参建人员信息的基础上,确保一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都未出过宁波大市。针对外地返甬参建人员,实行分批次返回并严格落实防疫制度。
“面对施工单位外地民工不足的困境,按照高、中、低风险地区分类控制原则,为施工单位牵线搭桥联系人员和机械,做好工程前期准备,解决施工人员住处,做到防疫复工两不误。”宁波市水利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施工人员进行从严管理,督促防疫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