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7-20 01:10 的文章

上半年厦门15户企业暂缓纳税1.99亿元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海敏 王刚)今年以来,厦门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增强外商在厦增资扩产的信心。厦门市税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共有15户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享受到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总额达19.86亿元,享受暂不征税优惠的税款总计约1.99亿元。

  据介绍,自2018年1月1日起,境外股东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实际收回投资前可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吸引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境外投资者持续再投资,鼓励更多境外投资者来华投资及持续在华经营。”厦门市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据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月至6月全市享受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增加了10户,同比增长200%;涉及分配利润再投资金额增加14.55亿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款增加1.46亿元,同比增长274%。

  为落实好这一“稳外资”重点税收政策,厦门市税务局提前对全市未分配利润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200多户外资企业进行了逐一摸底,对有再投资意愿的企业做好跟踪辅导,同时主动走访行业协会,开展座谈、深入调研、广泛问需,扩大优惠政策宣传覆盖面,减轻外资企业资金负担,推动境外投资者扩大规模持续发展。
厦门SM商业城有限公司就是在摸排中被“锁定”的重点企业之一。了解到其境外投资商计划用其累计未分配利润投资新建厦门至成海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后,税务人员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帮助其做好前两笔注资款的再投资递延纳税业务办理,企业合计可享受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4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