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超时收费,该不该付?邮政部门: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作为服务业创新的亮点,近两年,智能快递柜在小区、写字楼遍地开花,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解决了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但是如今的快递柜悄然从免费变成了收取超时费,快递柜也陷入了“该不该收费”的争议。
面对消费者的疑惑,记者致电中邮速递易客服电话进行了咨询。据了解,该公司针对不同小区,收费标准不同。对于老小区,有存放12小时收费1元、存放18小时收费1元、存放24小时收费1元等标准;对于新小区,有存放48小时收费1元或免费等标准。而之所以产生费用,是希望消费者尽快将包裹取走,方便其他人使用。然而,超时费用的收取,但是还是引发了不小争议。
市民李先生说:“快递员装柜之前是否应该给我打个电话,没打电话就直接放里面了,稍不注意就超时了,就要给钱,我觉得不合理。”
而衡女士则告诉记者:“有些快递员只发短信不打电话,还是应该打个电话提醒用户,有时候没注意短信息,忘记去取就要付费。”
在快递员没有和用户协商的情况下,快递被放入快递柜,从而造成的费用为不少市民诟病。市民王女士就告诉记者:有时候甚至要给到4、5元超时费,基本上离物品本身的快递费也不远了,她说:“快递员可以先给用户打电话联系,不要让消费者来给这些不必要的钱。”
“快递柜的时限是12个小时,超时就要付费。”市民蒋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快递柜无接触派送方便了广大市民,但目前法律规定,快递服务必须投递到家,是否其他投递方式要经过用户的许可。
根据《邮政法》第32条规定:快递企业采取按址投递、用户领取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快递企业应当将包裹按照消费者(或商家)提供的地址进行投递,若消费者(或商家)未授权快递企业采取快递柜的方式存放快递,快递企业无权将包裹放置在快递柜中。
根据我国《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同时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据邮政管理局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快递柜200组,约6000余个投递口。投递柜投放占全市快递投放方式的三分之一。邮政管理部门表示,快递柜收费是市场行为由市场调节,但前提必须是合法。
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王旭波表示,按照快递服务标准按制投递,在投递之前,要打电话联系用户,按照用户指定的位置投递。“目前我们严格要求按照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快递服务标准执行,用户是让快件送上门,还是选择送到附近的超市、菜鸟驿站,快递员都应按照用户的意思去放。两次之内预约投递,不允许收费,如果超过两次,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至于超时费用的收入,王旭波表示,“这是企业的经营行为,用户不方便取快递时可以委托亲戚或者邻居取件,避免因快递在快递柜内保存超时产生费用。”
快递到了,暂不方便领取,由快递员放入快递柜,已成为很多消费者的习惯。客观地说,快递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服务,超过期限后提供增值服务,收取超时费并不违反相关法律。但包裹是否通过快递柜投递,快递员应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收取快递时遇到这类烦心事,可以拨打电话12345或0825—2918866进行维权。
(全媒体记者 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