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7-03 13:06 的文章

科学家贡献为何在企业合作中“消失”?

 
 
科学家贡献为何在企业合作中“消失”?  
 

“成功的合作,缺憾的宣传。”

6月24日,看到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生公司)在“全球首个新冠灭活疫苗III期临床试验”的对外宣传中,有意无意间将这款疫苗背后的重要合作伙伴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以下简称病毒所)所做的贡献忽略掉,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徐旭东写下了上面的话。

以此为题,徐旭东在自己的科学网博客中撰文痛陈:“企业不能充分尊重科研合作单位的重要贡献,这或许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普遍原因之一。”

在与《中国科学报》的对话中,徐旭东对记者说,他反映的不仅是企业不尊重科学家的问题,还在于在合作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一些试图独占成果的行为,“让人不安”。

“这种事情挺普遍的”

“全球首个新冠灭活疫苗III期临床试验”能够顺利开展,毫无疑问是病毒所和中生公司合作研发的结晶——从病毒分离到培养制备,从效性评价到疫苗研发,都有可查的公开信息佐证。

但在6月16日国资委官方微博和6月23日中生公司的官方微信报道中,该疫苗都变成了“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发的灭活疫苗”。

不明就里的各大媒体纷纷引用上述官方表述。于是,在该消息的传播中,不见了病毒所的身影。

“中国生物在宣传中没有展现出作为国有企业应有的尊重合作者和源头创新的态度。”徐旭东说。

一位熟悉中生公司的院士也向记者表示,中生集团报道忽视了科学家的贡献,应予以修正。

中生公司的这种做法,是“特殊时期”的个例吗?徐旭东不以为然。

目前正投身于环保技术产业化事业的南方某高校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汪风(化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这种现象还是挺普遍的。”

汪风以他从事的环保行业为例说,现在许多大公司,包括“中字头”“国字头”的公司,也“投身”环保行业。他们往往能拿到国家的大项目,但真正在某一个细分领域干活的,往往是中小公司——说白一点,一般都是通过层层外包转过来的。

“如果某个中小公司在某个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技术成果,去‘报奖’或者去编写一些材料的时候,中小公司的名字会被放在前面吗?”汪风对记者说:“(报奖)能被放到第三名的位置,那都是比较有良心的了——很多连名字都没有。”

“虾大吃鱼、鱼大吃虾”。汪风说,许多大公司大项目在手,根本不愁有人“接单”,你不愿意,有的是小公司或团队愿意;有的大公司在请中小企业做项目的时候,会明确告知在报奖等环节“不会挂上你们的名字”。

“我们觉得反正核心技术在我们手里,为了把项目拿下来,就只好不去在乎了。”汪风说。久而久之,抹杀高校院所、初创团队或中小公司技术贡献的情况,几乎成了潜规则。

科技成果转化要强调“首发权”

然而,对科研人员贡献不够尊重甚至于侵吞的情况,并不止于“鱼大吃虾”。

深圳市清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环境)是脱胎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生态与环境保护实验室的一家“双创型”环保技术及装备服务公司。在成立清研环境之前,该实验室主任刘淑杰曾带领团队走过“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技术产业化的路子,均遭遇过不同的挫折。

“技术服务类似于卖方案——我们提供技术方案给工程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耗时费力不说,收款也非常困难。”刘淑杰回忆:“我记得有一个食品厂,我们帮他们做完了项目,为了收到最后一笔几万块钱,我还协助他们申请科研经费,但那个老板拿到科研经费后把公司卖掉了,至今也没有把那笔钱付给我们。”

后来,刘淑杰带领团队开始尝试“技术参股”的合作形式。这相当于卖技术的同时参与产业化——技术占小股,研究人员以项目技术团队参与产业化工作。然而,这种看似理想的方式却也遭遇了现实的残酷:待到他们把方案拿出来,对方竟以“方案没什么难的、实验室没什么用了”为由,要求他们退出实验室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