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5G发展工作要点:年内完成5G基站建设2万个
加快5G与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协同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应用演进升级。围绕城市精准治理、惠民服务和生态宜居等重点领域,建设“5G+”智慧政务服务、智慧交通、智慧照明、智慧安防、应急管理等场景应用。(各市人民政府)
26.推动“5G+智慧水利”。充分利用5G高带宽、低时延特性,实施水利5G高清视频监控试点建设,与有线视频监控形成多方案互补、多技术融合的水利视频监控平台,支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调度决策,提升重要水利工程远程感知监控能力,为5G在全省水利行业的广泛应用提供创新模式。(省水利厅)
五、强化5G安全体系建设
27.加强5G网络设施安全防护,强化5G网络安全架构,保障多种应用场景下的5G通信安全。(省通信管理局)
28.强化5G应用数据安全服务。提升5G数据信息的保护和网络攻击的防范能力,筑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防线。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强灾备能力建设,提高灾害响应能力。(省通信管理局)
29.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统筹做好5G系统定级备案、测评和安全防护检查等工作。(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5G发展各项保障
30.开展5G规划和支持政策的宣贯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解读,制作文件政策图解等,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1.建立省5G发展协调联系制度、定期调度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
32.为5G基站电力报装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具备条件的5G基站在电力公司独立开户,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推动电信企业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国网安徽电力公司、省能源局)
33.研究制订安徽省建筑物移动通信设施相关标准。(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铁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4.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及通信光缆安全。(各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35.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编制出台政策落实的实施细则、具体措施或工作方案,做好5G发展相关政策资金落实工作。(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