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等成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依据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杨璐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政策,将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作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A
持续推进
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
技能就业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实施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力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施回归社会特别培训计划。此外,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对培训开展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申报范围。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规定标准落实补贴政策。
B
对获选的
技能大师工作室
给予一次性
建设补贴10万元
“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大我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重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设立首席技师,鼓励企业推荐“首席技师”“工匠技师”等优秀工匠,参加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每两年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拔,对获选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0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按规定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师带徒补贴。
另外,鼓励企业、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
C
公益性社会组织
或县级以上
政府及其部门
用于职业教育的
捐赠在税前扣除
根据“实施方案”,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落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认定政策,促进各类评价结果互通互认。按规定逐步扩大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对从业人员技能评价的自主权,支持其牵头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指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优秀工匠奖励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落户、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学习进修等政策。
“实施方案”还明确,按规定落实教学改革,支持弹性学习,建立学分制等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高技能人才任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