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原标题: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云南这样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
为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跟着小布
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亮点
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鼓励一线干部大胆尝试、大胆试验
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鼓励一线干部大胆尝试、大胆试验,在可控基础上主动改革、积极创新。对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中作出重大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大赋权放权力度
赋予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省级和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等领域,除确需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授权或委托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调整完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内容和方式,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自主权。
加快“智慧政务”建设
推进“一网通办”,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
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政府督查等数据资源和系统平台,推动监管与督查互为支撑、相互融合,推进智慧监管、智慧督查。
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力求对投诉举报问题“事事有交待、项项有结果”。
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11个评估事项的区域评估工作,开设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监管,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
支持先行先试举措。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包含但不限于制度改革、经济领域改革等方面。今后云南省出台的政策,对企业和人才支持力度优于本意见的,自贸试验区按照“政策从优”的原则,普遍适用。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促进贸易转型升级
新设立的贸易类企业,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5年内,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突出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支持设立外向型中小企业资金池,对中小企业、轻资产企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提供供应链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退税周转、关税保险等支持。
对外贸孵化基地和在各片区注册并通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发展边境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展销会展等多形式产业,加快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促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互联网+边境贸易”,鼓励开展线上推广、线下交易。支持开展集群注册登记管理,降低科技企业、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创业成本。
推动国际产能合作
依托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鼓励探索与周边国家产能合作新模式,推动与周边国家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人员往来便利化、服务监督高效便捷等方面的合作。
支持企业将制造业的重要环节布局在自贸试验区内,鼓励参与境外园区建设,优化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布局。
鼓励外经贸企业投资第三方服务机构,打造境外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
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快探索完善具有沿边特色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促进口岸提效降费。
支持以跨境产能合作带动跨境物流、跨境贸易、跨境金融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跨境业务发展。
加快总部经济集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