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6-06 07:05 的文章
广州启动地方金融监管沙盒试点,涵盖小贷公司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建设加速,广州开启地方金融“监管沙盒”试点之路。
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方面,北京已于2019年12月23日率先启动,目前已有两批次17个应用在试点。根据4月27日央行公布的第二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在列。
广州市此次试点是地方金融监管沙盒,具体试点机构范围包括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监管的“7+4”,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实施意见》称,将分批分类将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纳入试点范围。各类交易场所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工作结束后适时纳入试点范围。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动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点。
在测试项目的准入方面,《实施意见》指出,申报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监管沙盒”测试项目申请,由区金融工作部门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推荐,或直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申报。申报机构在提出申请时需拟定测试方案,明确拟测试项目的业务模式、业务规则、测试期限、目标客户、测试规模、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测试期限原则上不短于1年。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提出拟测试项目实行“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中的项目不作为“监管沙盒”测试项目。负面清单包括:1.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2.除小额贷款公司外,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3.开展票据、信托产品、信托收益权、私募证券、私募基金份额、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资产交易(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除外);4.开展支付结算业务;5.开展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或活动;6.相关监管部门认为当前不宜开展测试的项目。
附: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沙盒”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监管沙盒”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及相关制度设计,为暂未实施应用的创新型金融产品、服务、业务模式,提供安全、可控的小范围封闭测试环境,通过测试全面掌握其设计漏洞及风险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完善或推广应用提供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推进我市地方金融“监管沙盒”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四个出新出彩”,推进广州金融创新发展工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沙盒”试点工作不追求试点项目数量和规模,严控准入,注重实效,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试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
二是规范运作。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支持运营规范、具有较强风险管控能力的地方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在试点运行中严格执行相关测试方案,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责任。
三是鼓励创新。为试点运行提供更加灵活的监管环境,适当放松限制性要求,鼓励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金融创新,通过“监管沙盒”寻找针对地方金融创新的适当管理边界。
四是严控风险。对“监管沙盒”试点项目实施风险实时监控预警,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化解,确保金融创新活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开展。
(三)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不断丰富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抓手,将“事中事后”管理提前至研究开发阶段,提高政策制定和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引导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沙盒”在创新型金融产品、服务、业务模式上线前充分开展测试评估,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创新活动试错成本,提升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通过试点全面提升我市金融风险防控水平,促进金融活动回归本源、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维护我市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试点管理机制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