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立法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近日,江苏溧阳别桥镇一名83岁老太太在家中被保姆闷死。家属称,该保姆虞某某67岁,同为别桥镇人,此前“主动找过来”当保姆,双方相处融洽,未发生过矛盾冲突。截至事发当日,保姆刚刚工作8天。行凶后,保姆还很镇定地给老人家属打电话,并指导其为老人擦洗、换上寿衣,教家人处理后事。老人的儿子看到监控后才知道真相。
近年来,保姆虐待甚至杀害老人、儿童的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这暴露出家政服务行业背后的隐患和风险。家政服务行业为何案件频发?家政服务行业如何在规范下有序发展?《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家政服务引发矛盾
保姆伤人时有发生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保姆伤人、杀人案时有发生。
2015年,广州番禺警方破获1宗保姆杀人案。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以照顾老人为名,为谋财故意杀害其照顾的老人,还故意制造老人自然死亡的假象,企图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
2018年,湖南一名92岁的患病老人由于患有老年痴呆和帕金森等疾病,需要人照看,家人因此请了保姆照顾。但在保姆罗某来的5天内,老人不仅遭到持刀恐吓,还被罗某多次殴打。在一次施暴中,老人下意识躲避时不幸摔倒导致粉碎性骨折,最终不幸病逝。
对此,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外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姚金菊称,近年来,社会上之所以频繁出现保姆伤害老人、儿童案件,与如今的人口结构不无关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到来,加上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成了一个社会性问题。儿女没有时间和精力对老人进行照顾,社会也尚未形成养老院养老的风气,所以就出现了家庭养老模式,即雇用社会人士到家中来陪护老人。这样就很容易引发保姆侵害案件。
瀛和律师机构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林仁聪说:“家政服务行业容易引发矛盾,一方面是因为家政服务人员在与被照料者及其家属的日常相处中,容易有寄人篱下的感受,加上有些雇主不尊重家政人员,有时不注意批评方式,甚至随意呵斥,容易产生矛盾,甚至导致其产生报复心理。另外,家政人员处于社会底层,他们服务的往往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天天直面贫富差距,加上社会长期以来对经济困难的人缺乏关怀,有些人很容易形成反社会人格,容易走向犯罪。”
家政行业存在短板
法律手段预防侵害
针对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情况,林仁聪称,当前家政服务的需求量很大,并且需求多样化,但行业内仍存在诸多管理问题或短板。
“当前,家政服务行业基本没有准入门槛。家政服务人员在照顾刚出生的婴儿、刚生产的孕妇、病重无法自理的老人时,都应该经过严格的护理和医学卫生知识的培训,但目前做的普遍不够。许多普通的家政服务人员,甚至没有经过基本的礼仪、卫生常识和基本家务的培训。还有家政服务人员从农村到城市,不适应城市的很多生活习惯,缺乏基本的家政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林仁聪说。
林仁聪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另外,家政公司设立很容易,但是设立之后缺乏监管。大量不正规的家政公司只管收取中介费、培训费和管理费,对保姆的专业素质完全不把关。
姚金菊认为,家政服务行业面临准入门槛问题。公司或中介在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对于他们所提供的保姆,掌握了多少信息?怎样进行信息核实?这些都对家政从业公司提出了一定要求。
那么,雇主雇用保姆时,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尽可能避免纠纷?
林仁聪认为,雇主、家政服务人员、家政公司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多种形式,不同的法律关系要注意的问题各有差异,但相同点是雇主要注意各方之间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且内容完备的合同。建议在合同中就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约定详尽严格的内容,并将服务水准的达标程度与服务费用、雇主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家政服务人员或家政公司的违约责任挂钩。
“如果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是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与家政公司之间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雇主与保姆还可以签订岗位协议,在签订这些协议时,雇主可自行或要求家政公司将用人标准约定其中。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及雇主分别与家政公司形成居间法律关系,即中介关系,雇主要注意在居间合同中约束家政公司对家政服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把控义务,列清专业标准。如果家政公司失职推荐了不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家政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雇主直接与保姆个人签订劳务协议,应将劳务服务的标准、违约责任作严格约定。”林仁聪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