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3-05 01:33 的文章
【开复工】支持复工复产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
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我市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通知明确,本次降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的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具体降价措施为,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增量配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也将按照此原则收取降价范围内的终端用户电费,不得截留。
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及鞍山供电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准确解读电价政策,详细掌握我市企业降成本情况,加强跟踪调度,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我市发改部门还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