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11-21 18:39 的文章

2020江苏省南通启东市招录优秀青年人才20人公告

1.初试与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根据资格复审以及初试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复试。复试在启东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生复试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江苏省内500元,江苏省外1000元),食宿由启东市公开招录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四)体检考察。对拟录用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政审考察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有不适宜招录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四、政策待遇

1.录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

2.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到启东工作后,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安家费。新招录人员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500元、2500元专项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首个聘期期满后,继续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财政按规定发放一定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按博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执行。

3.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等统筹安排到镇、园区、市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谋职业。

4.定期组织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座谈交流,及时掌握情况。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对其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出培养使用建议方案。优先推荐参加年轻干部培训,适时安排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推动在不同单位、同一单位不同岗位上多岗位历练。

5.录用人员服务年限至少为3年(含试用期1年)。

五、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启东党建网()、启东人事人才网()。

政策咨询电话:0513-80790816、80790817、80790818(启东市委组织部),0513-83803010(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68218037(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本《简章》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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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启东市公开招录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诚信承诺书.docx

中 共 启 东 市 委 组 织 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江苏省启东市公开招录优秀青年人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