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11-18 16:01 的文章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做好2019年度正高级工程师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气象专业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以下简称正高工)和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以下简称《工程系列评审条件》)和《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以下简称《研究系列评审条件》)(气人函〔2019〕3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管理办法》《工程系列评审条件》《研究系列评审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的职称系列应与岗位工作相一致。国家级科研院所、省级研究所中岗位工作以科研开发为主的人员,应申报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鼓励国、省两级气象事业单位中岗位工作以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应用为主的人员申报研究系列职称。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资格审查。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必要时可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等方式组织推荐初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按正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分别给出排序)。

  正高工和研究员的推荐人选(含地方编制)应在推荐控制数(附件1)内统筹推荐,统一排序。综合考虑各单位研究员申报推荐情况或地方编制人选申报推荐情况,可适当增加正高级职称的推荐控制数。副研究员的推荐人数由各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申报情况确定。

  (四)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选的《高级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代表性成果材料等在各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其中各省(区、市)气象局推荐人选的材料应在司局级单位办公网和推荐人选所在法人单位公告栏同步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人选材料审核、推荐程序、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直接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行业相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属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1.评审表

  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篇幅2000字以内)

  3.资格业绩材料

  4.代表性成果材料(3篇以内)

  三、有关事项

  (一)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二)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通过公文系统报送。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三)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纸质件(加盖公章)寄送至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四)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刘 蕊

  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孔令寅

  联系电话:(010)68408412(刘蕊),68407959(孔令寅)

  传  真:(010)68407696

  Notes: 刘蕊/人才交流中心/干部学院/CMA

  孔令寅/人才工作处/人事司/局机关/CMA

  电子邮箱:rcgz@cma.gov.cn

  纸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北区20号楼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刘蕊 收(邮编100081)

  附件:1.2019年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人选控制数

  2.评审表

  3.评审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4.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6.期刊评价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