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2019年第一批人才住房申请指南
【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分3处,共1448套。其中佳兆业盛世广场665套,萝岗和苑B区769套,科城山庄峻森园C4栋14套(见附件1)。
开放参观时间:2019年11月14日-11月22日
【申请对象】
1、高层次人才,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
2、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3、基础性人才,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黄埔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广州市级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政策。
1、基础性人才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且所在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
(2)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1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
(3)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4)政府公共服务部门;
(5)经批准的其他单位。
2、申请萝岗和苑B区、佳兆业盛世广场房源,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单位在职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2)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8:00
【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为单位,由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
2、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由高层次人才提出申请;
3、基础性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1)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人才住房申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所申请房源点人才管家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基础性人才所在单位登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平台()注册,提交申请。
2、资格审核与分配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对象意愿进行统筹分配。
3、分配结果公示
结果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发放入住通知。
公示结束第10个工作日为计租日,在此期间未办理签约及缴纳租金等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结果。
4、签约入住
申请对象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复核资料,复核通过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承租对象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首月租金及双倍月租金保证金。
5、补贴兑现
(1)承租满一年且缴满一年租金的承租对象,凭一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2)缴交租金不满一年退租的,结清租金后,于当年的12月10日前凭缴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3)租金补贴由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连续计算,中途退出的,不再接受第二次申请。
【分配原则】
按照供需匹配、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1、高层次人才优先,即按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基础性人才顺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