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19-11-12 03:28 的文章

两国,习近平,普洛斯,中东欧,一是

  四、中方重申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肯定希方在推动中欧伙伴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双方重申支持多边主义和以国际法为基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协调与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时代国际关系。

  六、中希致力于海洋可持续发展,愿进一步开展海洋领域的合作,重申尊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七、双方一致同意,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

  八、双方将共同推动和深化中国—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双方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中欧关系的有益补充,希方对正式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感到满意,愿在该机制内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九、双方愿通过比雷埃夫斯港口等合作项目推动落实两国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落实好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希腊发展投资部2019年签署的重点领域2020—2022年合作计划。双方将加强双边和中欧陆海快线框架下的海关贸易安全与便利化合作。

  十、中方同意希方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总领馆。双方鼓励并支持中欧双方空运企业开通更多中国与希腊之间的航线航班。

  十一、双方愿根据各自法律法规、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中欧之间的各项协议,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希双边经贸混合委员会等对话和磋商机制,努力发展和加强经济与技术合作。

  十二、双方愿深化农业政策、研究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双边合作,通过加快相关程序,推进农产品和食品贸易便利化,促进希腊符合中方要求的优质农产品对华出口。

  十三、双方愿以中希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签署40周年为契机,全面深化两国科技创新和人才交流合作,在科技合作联委会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框架下加强科技发展战略对接,支持共同资助联合研究项目、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园区、技术转移等合作,共同落实《2019-2021中希研究与技术合作执行计划》。

  十四、双方愿加强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经济、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基础科研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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