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惠台19条 台商台胞与济南居民享同等待遇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海外网10月18日电 10月18日,济南市发布“惠台19条措施”实施细则,着力为台湾同胞在济南创业、就业、就学、生活等各个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台商台胞与济南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据悉,2019年4月28日,济南市出台的“惠台19条措施”,为台湾同胞更好融入济南城市发展,促进济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保障,措施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台胞台商一致好评。
据了解,实施细则简洁明晰,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济南市欢迎台胞融入、与台胞共同分享发展机遇的诚意。例如,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资企业申报济南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的有关说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台胞在市内设立的企业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说明”,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台胞在市内设立机构有关物流政策的说明”等,为台企台胞来济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济南市人社局“关于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招聘实施细则”、市妇联“关于支持在济台湾同胞参评济南市三八红旗手的实施细则”,市民政局“关于在济台湾同胞临时救助服务细则”等,让住济台胞在更多领域享受到同等待遇,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
实施细则把台胞在济南教育、实习、创业、居住等工作生活,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加强金融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明确,回应了台胞台企最关注、最密切的事项。
按照济南市深化“一次办成”改革和《关于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在泉城 全办成”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相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简洁明晰,可操作性强,包括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申报程序、办理时限、咨询服务电话等内容,最大限度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济南总部经济奖励适用于台企 首次评上500强可获2000万奖励
根据《关于深化济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第一条:“市及区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普惠性扶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符合《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18]32号)有关要求的台资企业都可以享受相关的支持政策。
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可以享受五个方面的政策:一个是引进奖励政策。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济南市自建、购买或租用办公用房,都可以按照相应的成本享受50%的补助。二是成长激励政策。 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山东企业100强”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的,分别可以给予一次性200-500万元不等的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的,给予经营者(法人代表或负责人)2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每提高30亿元,再奖励20万元,依此递增。另外还有人才保障政策、用地支持政策和其他支持政策等。如需详细了解,可以咨询济南市发改委服务业处,电话是:0531-66607162。
在济台湾同胞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与济南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参加济南市中考的台湾同胞子女,其总成绩的分数评价部分可享受照顾政策,具体照顾分值以当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准。由台湾地区或大陆其他城市转学到济南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台湾同胞子女,经市台港澳办认定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转学到济南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经市台港澳办认定后,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协调安置。
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可来济南教学
依据济南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开招聘简章,若符合条件,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可从事学科是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生物等学科。咨询处室: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各区县教体局人事科。
台资企业还可以申报济南市的工程实验室
台资企业还可以申报济南市的工程实验室,但首先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如果符合了条件,企业可以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申报。
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济南职业院校可以建立合作关系
具体申请程序:(1)由济南市属职业院校向市教育局提出与台湾优质职业院校合作的申请和框架协议等材料,由市教育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职业与高等教育处联合推动项目签约。(2)台湾优质职业院校向济南市教育局提出合作意向和要求,由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根据专业等情况提供合适合作学校,市教育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职业与高等教育处联合推动项目签约。(文/图 潘瑞津)
标签:
责任编辑:黄荣亮
相关新闻
湖里区举行文艺汇演 台胞深情“表白”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