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人才交流 2020-04-13 21:01 的文章

2020陕西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青年见习公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团市委、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7)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市青年见习工作开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任务

2020年是全省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第二年,省厅下达我市青年就业见习任务1600个,各县(市、区)根据见习需要可适度增加见习名额。重点面向全市去年和今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近两年退役的24岁以下未就业青年士兵,以帮助他们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

二、见习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3)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4)能够提供适合青年实践能力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5)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支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7)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2.参加就业见习条件

见习人员范围是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流程

1.见习单位:

自愿开展见习工作的单位,可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8017/sxjyjx/gotologin点击“注册”-“单位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线上申报,待在线审核通过后,按照属地化申报原则向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报送以下资料:

(1)延安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延安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延安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4)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

(5)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后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

2.见习人员:

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8017/sxjyjx/gotologin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报名,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报送以下资料:

(1)毕业年度在校生:《延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5)、身份证、学生证、学校介绍信。

(2)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延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5)、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备案表,就业创业证。

(3)失业青年:《延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5)、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户口本。

(4)退役士兵:《延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5)、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户口本。

(三)市本级见习申报时间及服务窗口(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申报时间:2020年4月至12月

服务窗口:延安市新区市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一楼F区165(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窗口。

(四)见习补贴相关政策

1.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对见习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可申请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2.生活补贴:在见习期内,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

3.保险:按见习时间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25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其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工作条件,鼓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贴。

三、见习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 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开展工作,每年要对青年见习工作进行督查和审计。